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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地新疆高中班同在12城市开办

2000-09-0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林和文从教育部获悉,首届内地新疆高中班今天同时在12个城市举行开学典礼。

兴办内地新疆高中班,是利用内地较发达地区的经济、教育优势,加大对新疆教育支援力度,加速培养新疆高层次少数民族优秀人才,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,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,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。一年多来,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,为落实此项工作,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做了大量积极、有效的工作。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及时拨出了专款;教育部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,召开了部署工作的专门会议,制订下发了具体实施的文件,完成了对办班管理干部的培训,落实了生源,编写、审定了有关教材。承担办班任务的12个城市,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并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,及时落实了办班场所,完善办班条件。

内地新疆高中班学制为四年(含预科一年)。首期招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届初中毕业生1000人,共分成25个教学班,每班40人,主要招收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。学生在高中班毕业后,按有关规定,凡符合条件的,可转入内地的高等学校学习。办班地点主要分布在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南京、广州、杭州、深圳、大连、青岛、宁波、苏州、无锡等12个城市,具体办班地点均主要选择在上述城市教学条件、教学质量好的普通高中。中央财政为办班拨付了专项经费。承担办学任务的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办班所需日常经费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学生的部分学习、生活和医疗费补贴经费。学生也交纳一定的学习、生活费用。同时,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实行减免有关费用和发放补贴的办法,资助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
承担办班任务的各有关城市均表示,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,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事业,也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,他们决心以实际行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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